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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贷款服务特色
台州市商业银行坚持以中小企业为信贷目标的市场定位,倾力打造“中小企业的伙伴银行”。 在我行,实行的是“存贷挂钩,利率优惠”的贷款办法。您贷款的便利及利率和您帐户现金流和现金归行情况挂钩。
我行实行客户经理制,对每一位客户,我们都专门配备一名客户经理,为其提供优质、廉洁、高效的信贷服务。首次申请贷款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已建立信贷业务关系客户一般在当天内予以回复、办理。
贷款服务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基本条件
合法经营;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到期贷款和应付利息已清偿;
有经营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
提供本行认可的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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