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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业务
专用存款账户

    定义:     

    专用存款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户。

    申请条件:

    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

    (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开户要求:

    开户时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帐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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