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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业务
单位定期存款

    定义: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是由单位存款人与银行约定期限、利率,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存款。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一律记名,并预留印鉴。

    基本规定:

    1、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利率档次,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凭存单办理抵押贷款。

  2、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到期按照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超过存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全额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可部分提前支取,但剩余定期存款不低于起存金额,对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剩余部分存款按原定利率和期限执行;

  5、客户可以在存款时约定自动转存,我行会在存款到期日自动将本息按原存单的期限续存,支取时凭原存单支取。

  办理程序:

  1、 客户将款项交存本单位活期帐户,开出转帐支票,注明存款期限,从其活期存款帐户内转账入单位定期帐户,并开具单位定期存单;

  2、 存款人预留印鉴;

  3、 支取时凭加盖预留印鉴的单位定期存单到存款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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